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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.May.2012

歐盟REACH法令SVHC第七批物質名單概述

主要內容是對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物質強制要求註冊、評估和授權許可並實施安全監控。歐盟REACH法令已自2007年6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,所影響層級含蓋各種輸往歐盟之物質、製備及成品,不過排外項目不受到要求例如:食品添加劑,輻射性、醫藥、聚合物、天然礦物等等。

REACH內容包含註冊(registration),評估(evaluation)以及授權(authorization)等相關要求,對於出口到歐盟的物質(substances)或物質於備料中(preparation)超過(含)1噸之物質要進行註冊或預註冊。對於正常使用中成品不會釋放化學物質之類別則要求進行通報(Notification)。在法規方面除了有通報之責任之外,還有須告知買家及一般消費者之責任,以及對於危險物質禁/限用物質。某些高度關切的化學物質(SVHC),須取得歐盟執委會的特別授權,才可使用或銷售。(REACH法令名稱: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化學物質的註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)。

SVHC是指一些對環境、人體毒性較大且風險高的化學物質。因此歐盟將這些物質嚴格管制,並陸續公告候選名單,在2011年09月20日第六批SVHC候選清單提案物質,並於12月19日歐洲化學品總署(ECHA)發佈公告,正式公佈了第六批20項SVHC。據ECHA消息, ECHA認為這些物質對人類健康產生潛在的嚴重影響。

在今年2月28日,德国、荷蘭、ECHA和比利时一致贊成波蘭提出的13项SVHC候選物質。所以目前SVHC候選物質清單上共有73種物質,若這13種物質評議通過,則這些物質(含物質的配制品)以及物品的供應商將履行相當的義務。雖然這是2012年的首批SVHC物質鑑定計畫,但是ECHA曾表示2012年將不會有更多的物質參與SVHC的鑑定,並於2012年4月12日結束了相關的諮詢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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